7月1日起我国对购置挂车将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02 09:08:35
为促进甩挂运输发展,提高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31日联合发布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依照3部门更新的发布公告,对挂车产品的根据引注减征此车新购税识别使用工作。工業和数据化部对公司企业和小编传输的《机火车动车性车整个车看起来出广合格率证》或《进口商机火车动车性车此车光电数据单》中减免税政策识别使用调查审查,并将调查审查的数据传递给国内财务国家安全总局。财务企事业单位根据工業和数据化部调查审查后的减免税政策识别已经办此车新购税交税认定需供应的另外的数据,办此车新购税减征办手续。
公告强调,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中标注挂车减税标识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保证车辆产品与合格证信息或者车辆电子信息相一致。对提供虚假信息等手段骗取减征车辆购𝕴置税的企业和个人,经查实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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